天裕行有限公司(甲方)之商標權於2016年遭 吳OO(乙方)與 陳OO(乙方)偽造,侵害之事實已由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。經乙方簽署道歉啟事 (如附件1.道歉啟事A 以及2.道歉啟事B ),並賠償甲方商標權之損害後,天裕行有限公司同意和解內容如下( 附件3.4 ),特此公告。
基於保護個人資料,部分文字以OOO或馬賽克處理。
附件3:和解書A
附件4:和解書B
違反商標法判決書之內容(節錄第一頁,如附件5.判決書)於2018年3月30日公佈。
*侵害他人之商標權須負損害賠償以及刑事責任,請勿以身試法。